湖北: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长江大保护
发布日期:2023-10-25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字号:【 大 中 小】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长江大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压责任、盯问题、纠偏差、促落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湖北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关于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安排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担实责任、做实措施、抓实工作,确保守护好“一江清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湖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以项目为抓手推进“长江大保护”调研监督的工作方案,对长江大保护涉及的沿江9个市州及10家省直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大保护提供纪律保障。
长江流经荆州483公里,荆州是湖北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在实践中,荆州市纪委监委建立监督总台账,制定出台长江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等监督清单,细化分解任务,盯牢“关键少数”,督促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长江大保护约谈党政“一把手”,督促完成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70家,关停拆除340处整治类码头,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1507个,腾退岸线55公里,复绿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应绿尽绿。聚焦在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中偏向、变通、走样等违纪违法问题,该市严肃查办了一批破坏自然生态的腐败案件。其中,洪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邵某某等人既破坏自然生态又破坏政治生态典型案件的查办,在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荆门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调研监督工作专班,将长江大保护战略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围,将职能部门落实长江大保护、流域生态修复等情况纳入“一把手”谈话、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包保督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所涉及的部门多、项目多、资金多,情况复杂,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完善与长江大保护相适应的监督体系,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完善“室、组、地、巡”协作联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厘清协同责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协同发力、一贯到底。鄂州市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从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4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贯通协调的程序和方式。督促梁子湖区纪委监委、葛店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2起涉及非法采砂犯罪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市纪委监委在政治监督中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通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对“一把手”进行谈话,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前,鄂城钢铁公司已成为长江以南及湖北省首家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A级绩效企业。
近日,巴东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来到东瀼口镇长江支流东瀼溪流域,对“长江大保护”落实情况开展回访。此前,纪检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在落实河湖长制过程中,巡视员仅填写巡河日志,管理存在漏洞,容易出现“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对此,纪检组随即将问题反馈给被联系单位,要求立行立改。收到问题反馈后,巴东县水利局及时组织工作专班,发动县、镇水利部门不定期深入长江岸边及支流沿线,围绕“乱排、乱占、乱建、乱倒”、巡河管河治河等开展检查,切实纠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做好案例通报。为便于进行巡河工作监管,巴东县水利局全面推进“湖北河湖长”APP,让巡河有了“云轨迹”,实现了巡河“云监督”。
长江流域的生态环保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石首市天鹅湿地地处长江下荆江中段,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湿润,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被誉为“绿色宝库”。然而多年前,周边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污染面源、非法捕捞破坏水体生态。良好的生态离不开铁纪护航。石首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重点范畴,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倒逼全市各地各部门履职担当,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发出工作督办函25份,督促堵塞漏洞、健全机制20余项。
宜都市陆城街道亮家垴村廖家湖畔几年前也是远近闻名的“烂泥湖”。如今,这里“变身”湿地公园,飞鸟翔集,游鱼嬉戏。自生态修复工作启动以来,宜都市纪委监委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跟进监督任务清单,紧盯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后期管护等关键环节开展“跟踪式”监督,聚焦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协调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10个,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退渔还湖、沟渠清淤等工作。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加强与信访、“12345”热线的沟通对接,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梳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等方面问题446件,并“点题开单”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推动整改落实。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涉长江经济带发展问题整改、流域综合治理作为监督重点,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纪律和作风保障。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4835次,处理1662人,党纪政务处分502人。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9份,推动建章立制185个。(通讯员 曹欢欢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