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19版)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11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环华东核函〔2019〕25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19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核设函〔2019〕173号)(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方案》正文第一节第(三)条中,未明确国控监测点位变更时书面申请提交的接收机构,建议明确。
二、《方案》附3第七节“外部质量控制”中的监测机构范围未明确,建议明确。同时建议将核设施营运单位监测部门纳入验证和对比范围,以增强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监测的外部质量控制。
以上意见,供参考。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