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部管科研院校 辐射安全法规宣贯和经验反馈
发布日期:2024-01-02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辐射安全法规宣贯和经验反馈
近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针对华东地区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科研院校(以下简称部管科研院校)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组织华东地区8家部管科研院校开展辐射安全法规宣贯和经验反馈。
华东地区部管科研院校承担着诸多涉核大科学装置等大而新科研设施设备的研发与运行工作,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科研创新多、涉核场所体量大、管理难度高等难题。本活动基于科研院校共性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增强科研院校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其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各单位间的沟通交流,起到共进步,同守护的效果。
活动中,华东监督站首先开展了辐射安全法规宣贯,对共性和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随后开展辐射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各科研院校分享了其在辐射安全管理方面的良好实践,同时就在辐射安全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辐射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开展了研讨。华东监督站就科研院校辐射安全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重视辐射安全;二是坚决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辐射安全;三是构建和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筑牢辐射安全风险防线;四是营造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提升辐射安全管理能力。
华东监督站始终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牢牢把握核技术利用产业的发展趋势,梳理共性问题,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做华东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