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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9-08-19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9123

 

山东飞达集团辐照灭菌有限公司济宁辐照有限责任公司金乡县大江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泉港辐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站近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见附件)印送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1.山东飞达集团辐照灭菌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济宁辐照有限责任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3.金乡县大江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4.山东泉港辐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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