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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环华东核函〔2018〕237号

扬州辐照中心、兴化市美全科技有限公司、中核(泰州)辐照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迈克尔辐照有限公司、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

我站于2018年8月21日至2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送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扬州辐照中心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兴化市美全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

告

3.中核(泰州)辐照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

查报告

4.南通市迈克尔辐照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5.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

报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9月12日 

  生态环境部 国家核安全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