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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上海江原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7-01-20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7〕20号 

上海江原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我站于2017年1月1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例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发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7年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 国家核安全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