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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辐射安全例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发〔2016〕144号

浙江横店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组织检查组于2016年12月1日对你单位进行辐射安全例行检查,请做好相关准备。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6年11月21日

  生态环境部 国家核安全局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