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懂法 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华东监督站纪检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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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懂法 坚决扛起监督责任
——华东监督站纪检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2020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组织召开2020年第4次纪检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并对深入学习领会《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扛起监督责任提出要求。

会上,与会同志从《政务处分法》法律地位、出台意义和条款内容等三个方面开展学习并就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认为,《政务处分法》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背景下取得的最新制度成果,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政务处分法》明确了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法律责任等,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明晰权力义务,增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纪检干部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法》的监督和约束,同时也是监督者,对其他干部职工进行监督,要结合具体工作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孙金龙同志在生态环境部党组会议上提出的“八个约定”的具体要求,贯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内涵和精髓,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监督职责,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