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辐射监测能力示范性评估检查 提升核电厂辐射监测水平
发布日期:2023-07-12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提升核电厂辐射监测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根据国家核安全局统筹安排,2023年7月4日至7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在海阳核电厂组织开展运行核电厂辐射监测能力示范性评估及专项检查。针对本次评估检查的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现场实施,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进行了全面指导,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提供了技术支持。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及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技术中心等相关单位参加了本次评估检查活动。
华东监督站高度重视本次示范性评估及专项检查,成立工作小组协调沟通, 科学筹划,配合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精心准备《核电厂运营单位辐射监测能力评估方案》。评估和检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经批准的执照文件对海阳核电开展周围环境、流出物辐射监测和核事故应急监测能力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督促营运单位依法落实相关核安全责任。本次工作既是对海阳核电厂辐射监测工作的全面评估和监督检查,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
下一步,华东监督站将认真总结此次示范性评估及专项检查工作成果,运用本次示范经验继续开展华东地区其他运行核电厂辐射监测能力评估和专项检查,推动核电厂营运单位进一步规范辐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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