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华东核函〔2020〕45号
关于印送三门核电厂2020年4月核安全
监督检查问题和监督要求的函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现将我站2020年4月对三门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和监督要求印送给你公司,请认真落实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并于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站。
一、针对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保护和安全监控系统(PMS) B序列试验导致机组触发C-4信号,功率非预期降低的情况,你公司应通过加强风险控制,完善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试验人员行为等措施保证试验执行过程安全可控,同时加强对经验反馈的管理,将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总结。
二、针对三门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中个别运行限制条件下需采取的缓解措施缺少具体规定的情况,你公司应梳理运行技术规格书相关内容,明确缓解措施的具体执行方法。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