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环华东核函〔2018〕220号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厦门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漳州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
我站于2018年7月3日至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送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厦门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
告
3.泉州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
告
4.漳州万核园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
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