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例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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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东核发〔2017〕15号
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关于请配合做好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督工作的函》(环核函〔2011〕50号)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拟定于2017年3月7-9日组织检查组对你单位的铀矿冶关停后辐射环境安全工作和七二一矿退役治理一期工程维护等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请做好相关准备。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