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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19版)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6-11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925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征求<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19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核设函〔2019173号)(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方案》正文第一节第(三)条中,未明确国控监测点位变更时书面申请提交的接收机构,建议明确。

二、《方案》附3第七节“外部质量控制”中的监测机构范围未明确,建议明确。同时建议将核设施营运单位监测部门纳入验证和对比范围,以增强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监测的外部质量控制。

以上意见,供参考。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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