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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2017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例行督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7-10-20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7〕252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督查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我站于2017年8月14至16日对江苏省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例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以往督查工作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情况(含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开展等情况)。现将督查报告发送你厅,请在收到督查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自整改方案提交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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