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门核电厂2020年度场内综合应急演习监督的函
发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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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东核函〔2020〕83号
关于开展三门核电厂2020年度
场内综合应急演习监督的函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我站定于2020年7月20日至24日对三门核电厂应急准备情况及场内综合应急演习进行监督,请你公司做好相应准备。
一、监督内容
(一)应急体系运转和应急人员响应能力;
(二)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情况;
(三)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应急通知、通告或报告能力;
(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六)应急防护行动建议能力;
(七)应急期间信息公开及舆情应对能力;
(八)应急评估能力;
(九)其他应急相关事项。
二、时间安排
7月20日:报到、内部会
7月21日至23日:检查前会议、监督检查、演习评估
7月24日:检查后会议
三、监督组人员
另行通知。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