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送三门核电厂2019年12月核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和监督要求的函
发布日期: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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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东核函〔2020〕12号
关于印送三门核电厂2019年12月核安全
监督检查问题和监督要求的函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现将我站2019年12月对三门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和监督要求印送给你公司,请认真落实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并于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站。
针对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大修堆芯卸料期间发生非预期步序操作的情况,你公司应通过完善装卸料操作规程,规范人员行为,合理安排工作避免交叉作业干扰等措施保证装卸料过程安全可控,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于机组状态的掌控,将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到相关记录中。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