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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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东核函〔2019〕154号
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吉星辐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核铭辐射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世龙科技有限公司:
我站近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见附件)印送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华东理工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3.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4.上海吉星辐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5.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6.上海核铭辐射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7.上海世龙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