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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释放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离开50%额定功率(热)控制点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8276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核电关于恳请检查释放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离开50%额定功率(热)控制点的请示》(山东核电核安201818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我站于2018117日至118日组织了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离开50%额定功率(热)前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根据检查结果,现批准你公司在机组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及调试大纲规定的条件,并经我站现场监督员确认后,可以实施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离开50%额定功率(热)的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机组安全。如功率调节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并及时向国家核安全局和我站报告。

 

附件: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离开50%额定功率(热)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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