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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送三门核电厂2018年9月核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和要求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8259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现将我站20189月份对三门核电厂的核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和要求发送给你公司,请认真落实提出的要求,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站。

1.2018829日,三门核电2号机组主控室在对稳压器进行补水时,将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内的浓硼水补进一回路,引发意外硼化,叠加调节棒处于手动模式,引起一回路温度和压力非预期降低。经确认,当班值补水操作前参考的“硼水操作记录表”中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管道内硼浓度为1082ppm,该值为825日记录。实际827日现场执行了异常操作,自动向一回路注入了4447ppm的浓硼水,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内存留了部分高浓度硼水。营运单位相关操作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运行值班管理》(G-OP-GBP-203)的要求,“交接班有责任在当班期间详细的记录机组的状态和各种运行活动,并

将这些信息完整的向接班值进行说明”。827日向一回路注入

浓硼水,进行机组反应性相关操作后,运行人员未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记录。查827日的值班日志,未见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自动注硼的相关记录;查827日的交接班日志,也未见针对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自动注硼进行交接的记录,致使当班操纵员对补水管线内的硼浓度信息不能准确掌握。

(2)机组操作规程衔接管理不完善。机组执行异常规程进行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自动注硼后,转入执行总体运行规程,但运行管理相关程序未明确规定异常规程和总体运行规程衔接应对机组状态进行确认或恢复。

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运行管理程序,并完善运行相关程序。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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