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环华东核函〔2018〕258号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福建福清核电厂2号机组第四循环换料安全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站对《报告》进行了审评,认为《报告》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专此致函。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