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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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华东核函〔2018〕307号
江西天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科苑辐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我站于2018年11月13日至1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见附件)印送给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江西天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江西科苑辐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3.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