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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送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8 信息来源:字号:【

环华东核函〔2018238

安徽时代辐化有限公司、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安徽联合辐化有限公司、尼普洛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

我站于201887日至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送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安徽时代辐化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2.合肥聚合辐化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

报告

3.安徽联合辐化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4.尼普洛医疗器械(合肥)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检查报告

  

 

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912 

  生态环境部 国家核安全局 回到顶部